廊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政府购买服务 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2024/01/07 1.9w 阅读 284 点赞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政府购买服务

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廊坊开发区财政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发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冀财综〔2021]28号)、市财政局印发的《廊坊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廊财综〔2021]4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廊坊市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实施。


      请县(市、区)财政部门、住建部门参考本目录,按照《廊坊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廊财综[2021]4号)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廊坊市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廊财建[2023]33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