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廊坊市仁吉商贸有限公司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廊坊市仁吉商贸有限公司:
本机关依法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24]1003044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芦东肋骨骨折(左侧5-7肋骨骨折)、创伤性肺炎、胸部挫伤、多处挫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公告发布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