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向廊坊友盛工贸有限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6.1k 阅读 132 点赞 查看原文 向廊坊友盛工贸有限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廊坊友盛工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胡继开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6年10230005号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4.5个月。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