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2021/06/29 2.4k 阅读 324 点赞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强市战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水平持续稳步提升,决定于2021年5月24日开展上半年县(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及数量

市辖区及各县(市、区)所有在建建设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高层建筑工程为重点。每个受检县(市、区)抽查2项单位工程。各组抽查市片区内2项单位工程。

    二、巡查主要内容

(一)主管部门质量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推动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情况,《河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落实情况。

3.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重点是创新举措和亮点工作。

4.监督人员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及监督档案整理情况。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填报统计情况。

6.高层建筑外保温及电线电缆进场原材料的监管。

(二)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1.受检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质量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及复检情况。

3.施工作业面施工安装质量及常见问题防治情况。

4.近三年省、市巡查通报中所涉及的相关质量问题。

三、巡查工作程序

(一)从各县、区提供的工程台账中随机确定受检工程。

(二)巡查组抽查工程实体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下发执法文书。

(三)巡查组将巡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当地主管部门反馈,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印发全市通报。对各县、区工程质量监管情况、检查发现受检工程的主要质量问题及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五、组织安排

本次检查共分3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三河、燕郊、大厂、香河、广阳道以北

组长:张志波

成员:宋益民、张磊 宋飞

第二组: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高新区、永清、广阳道以南、南龙道以北

组长:校波

成员:邢瑞、马文亮 孙岩

第三组:文安、大城、霸州、霸州开发区、固安、临空、南龙道以南

组长: 李文涛  

成员:赵海峰、李汉旭 李荣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到岗履职,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书面总结材料(包括本地区工程质量总体情况、质量巡查暗访工作开展情况、质量监管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等)。

(二)对巡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的,工程所在地行政处罚实施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处罚,并按要求时限将整改回复资料和调查处理结果(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罚款凭证等证明材料)书面报告巡查组。逾期不报且无正当理由的,我局将下发督办函,并提出追责建议。

(三)严格工作纪律。巡查组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认真负责,本着“全面细致、加强指导”、“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次质量检查工作。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