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类
廊医保承办字〔2024〕2号
对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王秀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福利医疗体检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医保发﹝2021﹞5号),均明确规定健康体检项目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保待遇清单制定权在国家和省级部门,我市只能落实和执行国家和省政策,因此,目前健康体检费用无法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但职工因身体不适,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医,相关检查费用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个人自负部分可以使用职工个人帐户支付。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健康体检越来越重视。从制度安排来看,主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问题,通过基本医保体系逐步提高疾病治疗保障水平,故健康体检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领导签发:李 涛
联系人及电话:缴锡照 205208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