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向北京天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1082/03/01 1.6w 阅读 202 点赞 查看原文 向北京天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北京天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任明全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5年10820302定结论为:十级伤残。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