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
处置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及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香河环卫局,廊坊开发区公用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双抽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监管,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防范各类环境污染,现就我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2017年以来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和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1年9月27日-11月15日
检查依据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条《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检查内容
1.是否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2.设施、设备、人员、安全制度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标准规范,开展运行管理工作;
4.对日常运行管理情况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日常监测情况进行检查。
五、抽查程序
(一)前期准备。
各县(市、区)环卫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将辖区内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企业和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企业名单报送至我局(邮箱lfjsj2316837@163.com)。实地检查前,我局将在全市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足够数量项目(不低于5%),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二)实地检查。
每个项目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表,表格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环卫主管部门将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报送至我局。我局将于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此次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联系人:闫 旭 电话:2316837
(附件下载邮箱:lfjsj2316837@126.com,密码:2316837)
附件:1.主体导入清单
2.202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 后的监督检查及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场检查表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