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河北省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冀安委〔2023〕5号)要求,市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明确了各部门的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现予公布。
燃气行政责任人因职务(职级)、岗位和分工调整,由继任者担任本部门(单位)的燃气行政责任人。
附件:廊坊市市直部门(单位)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名单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河北省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冀安委〔2023〕5号)要求,市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明确了各部门的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现予公布。
燃气行政责任人因职务(职级)、岗位和分工调整,由继任者担任本部门(单位)的燃气行政责任人。
附件:廊坊市市直部门(单位)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名单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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