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廊坊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廊坊市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同时废止。
各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