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建质安函[2022]21号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廊坊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房建设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规划建设局、局属相关科室:
现将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2]29号)转发给你们,请加强对列入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项目进行培育指导、督导检查,依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