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按照廊坊市“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要求,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我局制定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房地产估价机构:主要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市场经营行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符合备案条件情况、依法依规提供估价服务、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情况等。
二、检查对象:
2022年已备案的估价机构。
三、检查比例
2022年已备案的估价机构的5%。
四、检查依据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检查程序
(一)前期准备。实地核查前,在市区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录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查阅估价机构信息以备现场实地核实。
(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如实填写实地抽查表,抽查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无法签字的注明原因或见证人签字。即时信息抽查时,由企业填写《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签字盖章。
(三)检查结果处理。检查工作结束后予以公示。
(四)归档。
六、检查类型
检查人员到房地产估价机构实地检查。
七、检查时间
2023年9月4日-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郭禹含 王立志
联系电话:2250627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