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19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核查整改结果的公示撰稿人:巩明英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2019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核查整改结果的公示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中的受检不合格企业,在限期内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
公示期间如对整改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城建科进行举报或反映(联系电话:2013609),逾期不予受理。举报材料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整改达标企业视为合格,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受检企业资质整改结果公示表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