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河北联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河北联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本机关依法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26]1022001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1.腹部闭合性损伤;2.胰腺挫裂伤;3.脾破裂; 4.胃璧损伤;5.出血性休克;6.腹腔积血;7.左肋骨多发性骨折;8.左胸璧挫伤;9.左侧梯骨远端骨折;10.右足拇指损伤术后;11.脑外伤后综合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公告发布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