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政策公示公告

向霸州市嘉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1.8w 阅读 197 点赞

向霸州市嘉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霸州市嘉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杨文君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610810548号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12个月;右肺中下叶及左肺上叶局限性不张、电解质紊乱由工伤直接导致、C3-4、4-5、5-6、6-7椎间盘突出、L4-5、L5-S1椎间盘突出L5-S1椎间孔变窄不是由工伤直接导致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6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