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翟增雷送达《撤销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的公告
翟增雷:
经调查核实,我机关于2019年12月03日作出关于翟增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19]10010420),翟增雷于2019年10月25日10时31分在霸州市第二医院骨一科就诊,DR检查示:右侧距骨骨折,左跟骨粉碎性骨折。2019年10月25日13时54分,廊坊市永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给翟增雷办理参保申请,翟增雷属于先伤后保的情形,原工伤认定结论不适当,现决定予以撤销。自撤销之日起60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