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政策公示公告

向大厂回族自治县太平庄百德永诚建筑工程队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2025/10/25 1.2w 阅读 228 点赞

向大厂回族自治县太平庄百德永诚建筑工程队

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太平庄百德永诚建筑工程队:

本机关依法作出[2025]10280277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高晶石于2025年10月26日申报的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单位已于2025年12月09日依法受理,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如你单位认为高晶石同志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请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供。如不按时提供,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认定结论,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公告发布30日视为送达。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