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省2023年度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报告
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 年度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房市函[2023]101号) 文件要求, 廊坊市住建局物业行业监管科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年9月 20 日联合各县(市、 区)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被抽到的33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合同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等共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企业日常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有无记录,小区内有无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企业有无消防预案和在属地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的演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针对电动车自行车进入电梯、违规停放在楼宇大厅和安全出口及“飞线充电”情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并执行。
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人或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就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擅自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情况。
5.合同是否已在属地区县住建部门备案; 2021 年 5 月 1 日以后开展的物业服务行业招投标工作是否已按新文件要求进行,合同文本是否按照省厅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
6.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的行为,如不公示共有部位收益、不明码标价、服务承诺等,是否存在擅自上涨价格的行为。
7.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的情况。
8.物业服务企业未主动通过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信用等级、 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
9.企业是否在属地装饰装修管理部门指导下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规定;是否告知业主合理的注意事项并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能及时处置并向属地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10.其他存在违反物业服务行业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行为。
本次检查采取网上调取企业信息、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验实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检查过程进行了影像记录。单个物业服务企业检查结束后,现场将检查结果录入“冀上双随机”app,并经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后提交上传。检查结果经廊坊市住建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此次检查发现比较突出的问题有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不到位; 电动自行车上楼、安全通道堆放杂物等。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实地核查,确保问题彻底消除。截至目前,各物业服务企业已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资料、器材缺失的进行了补充; 电动自行车上楼、安全通道杂物等列入常态化管理,每日进行不低于2次巡查清理; 其他立行立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由县(市、区)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整改结果报至市住建局物业行业监管科存档。
其他项目检查情况基本正常,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