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建质安函〔2022〕72号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2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廊坊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建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相关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按照《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建质安函〔2022〕44号)文件要求。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由市住建局法规科随机抽取 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现场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考查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的掌握程度及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查看检测数据上传情况、座谈问询等形式进行。重点对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检测市场行为、检测工作质量和信息化应用等四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并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综合工作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的通知》(冀建质〔2014〕34号)要求对各检测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 经查,抽检的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均存在问题。1家单位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2家单位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规范执行方面。少数检测机构检测过程控制不严,在钢筋抗拉强度、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中还存在加荷速度过快现象。部分检测机构对原始记录概念理解不清,个别检测机构存在原始记录不清晰、不准确、不真实情况、不能完整溯源整个检测过程,个别检测项目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试验现象。
(二)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少数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运行记录填写不及时,填写的内容不完整,记录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个别检测机构样品接收工作过程中存在管理不严格,收样后样品上基本信息标识不清晰。检测报告内容与委托合同要求不相符,报告记录内容不准确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GB50618-2011)及省、市检测管理有关要求,加强检测队伍和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水平。
(二)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力争通过这次检查,促进检测工作的全面提高。各检测机构要加强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管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各检测机构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人员上岗程序,确保每个检测人员都能胜任自己岗位的检测工作。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多组织检测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查处不规范的检测行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充分利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监管平台,抽查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比对施工现场存档检测报告。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不规范的检测行为。
附件:廊坊市2022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汇总表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廊坊市2022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汇总表
序号 | 注册地 | 企业名称 | 检查结果 |
1 | 廊坊霸州市 | 河北吉元科茂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2 | 廊坊市广阳区 | 廊坊市宇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3 | 廊坊霸州市 | 廊坊市双信市政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