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廊坊恒翼鑫家具有限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廊坊恒翼鑫家具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薛庆艳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5年10810664定结论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7个月;右侧胸腔积液、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双侧气胸、创伤性休克由工伤直接导致。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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