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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01/10 9.4k 阅读 126 点赞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组建了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法规和执法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执法稽查大队及其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部署调度。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定期召开党组、局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与全局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抓学习研究到位,抓协调部署到位,抓推动落实到位。三是落实制度到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所有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备案工作。审核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初稿14个。二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全面清理工作,保留政府规章、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2件、保留以本部门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22件,修订政府规章2件。三是组织局属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修订内容,对我局起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专项清理、上报工作。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注重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决策程序,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等十个文件,从完善制度入手规范程序落实。我局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认真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有关程序。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完善和充实原有的“三项制度”内容的基础上,细化四类文本,动态调整更新五个清单。二是充分结合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实际,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正式决定之前,必须由局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三是进一步推进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方便群众便捷、高效获取相关信息,并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及各类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执法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在网站公开。四是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文字、案卷标准,提高案卷质量,配足音像记录设备,完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并及时将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存。

五、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及职责调整,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或临近退休执法人员清理,申请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组织系统19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完成系统相关信息录入。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设定执法岗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法治学习和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动态管理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及时上网公示。

六、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根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局自身实际,将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统一部署。二是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部门)及时汇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实现“双公示”信息上传及时准确。三是执行失信惩戒机制,针对不同失信行为,落实省厅及我市制定的惩戒办法。四是落实国家、省、市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有关要求,按照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文件为依据确定纳入共用信息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范围要求,严格清理失信措施。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制发的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二是采取单位推荐、评查组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的35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审核,审查相关证据资料300余份,提出建议意见80余条。三是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对今年以来的处罚案卷逐一审查、监督,共审核执法处罚案卷130余本,审查相关证据资料800余份。今年2月份我局被抽查的上年度3本行政处罚案卷全部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建系统优秀案卷。四是年终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八、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监督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和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合理运用“双随机”检查和信用“黑名单”管理等方式,对市场主体资格条件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九、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指导各业务科室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对科室职责、执法依据、业务流程、服务承诺等十余项内容实现长期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内容实现按规定要求公开。二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受理77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5件,其中147件已按规定及时对申请人予以书面答复,18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一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建立内部科室配合联动的监管模式,在工作开展中明确重点、规范程序,不断完善我局的“两库一单”(即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各业务科室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抽查计划,合理合规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内容,按照计划落实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双随机抽查共抽查企业57家。

十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下大力化解涉房信访事项。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暨涉房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攻坚月”行动,共计化解各类涉房信访问题(事项)115件,办证难项目分户办证率由原来的20.69%提高到了41.98%,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目前,省领导包联4个信访事项已全部解决;省信访联席办1-29期通报中涉及交办我市各类涉房信访事项276个,累计化解209个,化解率为75.7%;2020年12月份以来省解遗办通报的涉房信访事项105个,目前已经化解94个,化解率89.5%。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今年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投诉举报类6件、信息公开类7件),其中11件已按时审结,2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未受理5件(逾期未补正1件、不予受理4件)。三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坚决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结转及新发生37件(含二审),其中32件已经胜诉(均为驳回),其余均在应诉过程中。

十二、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贯彻活动,除了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外,我局依托法律顾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专题辅导解读,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知法守法意识。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活动,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思维、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据局网站,发挥网络宣传媒体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契机,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宣传住建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咨询。三是加强立法调研支持工作,结合立法项目规划情况,我局物业行业监管科和市环卫事务中心被市人大确定为立法联系点。四是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主要责任人履行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及依法行政能力作为考核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的主要内容,通过细化考核标准,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理念,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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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