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易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送达公告
河北易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张宁诉你单位劳动纠纷案(固劳人仲案〔2025〕104号)已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2时在本委仲裁庭进行了开庭审理,现裁决如下:一、申请人张宁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4年9月1日期间与被申请人河北易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河北易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张宁工资及报销款人民币陆万贰仟叁佰伍拾玖元贰角(小写:62359.2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如双方当事人对此裁决不服,可于收到此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法定时限本裁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此案裁决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且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此案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源街198号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联系电话:0316-6190905
特此公告
固安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