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廊坊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度廊坊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和迎检准备。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廊坊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廊坊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23年度廊坊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市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事项;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手册事项;房地产开发企售楼处“五证”公开公示情况。
二、检查对象
2021年以来市区内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公司及近三年有在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检查依据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检查比例
2021年以来市区内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公司总数的5%。
五、检查程序
(一)前期准备。实地核查前,在市区房地产企业名录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企业准备资质审核等相关材料,并发送检查通知书。
(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如实填写实地抽查表,抽查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无法签字的注明原因或见证人签字。抽查时,由企业填写《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并签字盖章。
(三)检查结果处理。经检查,达到资质条件和检查标准的,检查结论为合格企业;未达到资质条件或未按相关要求参加检查、拒不配合的以及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检查结论为不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复查不合格或拒不整改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归档。
六、检查方式
一是检查资料;二是由检查人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或办公场所实地检查。
七、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31日。
联系人:侯月佳、郭巍 电话:2250638、2250637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双随机检查情况表
公司名称: 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相关资料 | 检查认定 情况 | 存在问题 |
1 | 房地产企业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 ||
2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否存在未变更的情况 | ||
3 | 开发企业是否满足相应等级技术人员要求 | ||
4 | 开发企业售楼处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相关证件 | ||
5 | 开发企业是否如实登记备案项目手册 | ||
6 | 其他检查资料 |
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