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统一延续的通知》的通知(2)(1)

2021/01/31 2.4k 阅读 67 点赞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统一延续的通知》的通知(2)(1)撰稿人:路峰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统一延续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廊坊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房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河北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统一延续的通知》(冀建法改函[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统一延续的通知》

(此件对外公开)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 月25日

关于《河北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统一延续的通知》(冀建法改函[2021]8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