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向张向东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1081/05/18 1.3w 阅读 229 点赞 查看原文 向张向东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张向东: 你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5年10810518号),鉴定结论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12个月;皮肤感染、细菌性肺炎、胸腔积液由工伤直接导致。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