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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向永清县善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2025/10/13 1.5w 阅读 545 点赞

向永清县善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永清县善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机关依法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25】1023012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祁艳辉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1.左胫腓骨下段骨折、2.左小腿皮肤坏死、3.左小腿皮肤挫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公告发布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