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根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大劳人仲案字(2025)第15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无法履行直接送达,且相关仲裁文书邮寄送达你单位未签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9时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电话:0316-8859970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