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按照县司法局工作安排,县医保局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的梳理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切实承担规范调整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医保局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快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范调整工作。经调整,最终确定行政处罚6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24项。
二是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切实抓好执法事项源头治理。注重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相衔接,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相关事项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推进行政备案与监管协同联动,逐项明确监管主体、联动机制、监管范围、监管标准、数据共享等内容,划清备案与监管权责界限,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环节、结果等全过程网上留痕,强化对行政执法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