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是家之大事,也是国之大事。8月1日起,我市将“取卵术”等8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帮助有生育意愿家庭解决“不能生、不敢生”的问题困扰。
一、基金支付范围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项目包括(见下表):


以上项目按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10%。同时,“宫腔镜辅助操作”“腹腔镜辅助操作”用于取卵术时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基金支付政策
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职工报销比例6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50%,不占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同时,这些项目限门诊使用,且每人每项目医保支付终身不超过3次。
此次医保政策的出台,将大幅度降低不孕患者治疗费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也让不少“想生却不能生、不敢生”的家庭有了“圆梦”的机会,为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