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冀财社[2023]197号)的文件要求,廊坊市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任务。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决策及过程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重点工作任务,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待遇水平、基金安全、参保群众满意度等绩效任务目标基本实现。一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预决算管理制度,各项补助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加大参保力度。按省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主动作为,加强与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全面推动参保计划。采集全市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困难群体等数据,搭建了我市全民参保数据库,开发城乡居民医保四级征缴管理平台,随时随刻掌握本部门的人口数据、参保进度等,真正做到了有台账、底数清、有抓手。三是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DIP支付政策,并实现实际付费,同时推出精神病、康复患者按床日支付政策,确保基金安全。四是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监管水平,持续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严格落实个人缴费350元规定,社会保险费收入11.53亿元,社会保险费待遇支出34.2亿元,未完成绩效目标。
2.质量指标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33.34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11.53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34.58%;社会保险费待遇支出34.2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102%,没有其他基金支出。
3.时效指标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部分县区县级补助资金存在到位不及时情况。
(三)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我市基金均执行优惠利率。
2.社会效益指标
我市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6.98%,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67.06%,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可持续影响指标
2023年居民医疗保险当期结余1.79亿元,累计结余27.44亿元,累计可支付月数9个月,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3年,廊坊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政策,政策知晓90%以上;优化业务流程,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异地就医更便捷。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有较大幅度提升,同时廊坊事权下放,增设108个医保代办点,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90%以上。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受经济下滑及水灾影响,各县区财政收入锐减,县级财政补助存在不及时情况,经与财政、市政府等部门多次催缴,截至2023年12月18日,安次区、大城县及文安县仍然存在县级补助未全部到位情况,共拖欠县级补助0.66亿元。
三、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市整体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家关于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大力加强医疗保障预算项目绩效监督管理力度,重视绩效考核管理,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3年廊坊受经济下行及水灾影响,流动人口减少,参保人数出现了下降,预算收入调整为333496万元,调减15500万元;疫情放开后就医人群大幅增加,支出调整为337289万元,调整25000万元。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