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2025年度廊坊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承办及签订合同情况
经公开招标,2023-2025年度廊坊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承办。
二、筹资标准
按照省规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75元/人,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
三、待遇水平
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不含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1.起付线:16000元。
2.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0-10万元(不含),补偿60%;10万元-15万元(不含)补偿65%;15万元-20万元(不含),补偿70%;20万元-25万元(不含),补偿75%; 25万元以上补偿8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4.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5.遇有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