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不断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根据《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等事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1〕45号)、《廊坊市医疗保障“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廊医保函〔2021〕 9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廊坊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广阳区、安次区、开发区符合要求定点药店,视运行情况,适时扩大申报范围。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按照《廊坊市医疗保障“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廊医保函〔2021〕96号)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协议签订医保经办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申请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期考察评估工作中若出现与填报内容不符的情况,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广阳区联系人:王鹤 电话:2040228
安次区联系人:王琳 电话:2280300
开发区联系人:朱俊 电话:6078318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