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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医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动脉型肺动脉高压疾病纳入门诊特殊 疾病管理的通知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动脉型肺动脉高压疾病纳入门诊特殊 疾病管理的通知

2020/10/17 1.8w 阅读 291 点赞

医保函〔202043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将动脉型肺动脉高压疾病纳入门诊特殊

疾病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肺动脉高压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冀医保函〔2020〕142号)要求,将动脉型肺动脉高压疾病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其中城镇职工暂纳入C类病种范围,报销比例为70%,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城乡居民暂纳入“其他特殊疾病”病种范围,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

肺动脉高压疾病申报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流程办理申报和认定手续,并严格执行该病种鉴定标准,执行该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20日起执行。

附:肺动脉高压用药及诊疗项目目录。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肺动脉高压专家建议药品.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