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廊坊市
廊医保字廊医保字[2017]14号--关于将门诊诊察费纳入医疗保险报销的通知

廊医保字[2017]14号--关于将门诊诊察费纳入医疗保险报销的通知

2019/04/23 8.4k 阅读 232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按照河北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要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将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费合并为门诊诊察费,我市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纳入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范围。从2017年8月26日起,上述医院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标准附后),全市所有参保人员在以上医院门诊就医时实行即时结算报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时结算方式

1、廊坊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一律持社会保障保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结算门诊诊察费,原医疗保险卡不支持诊察费报销。

2、廊坊市城乡居民参保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持户口本)结算门诊诊察费。

3、离休干部请按原方式到离休干部专用窗口进行结算。

4、缴纳诊察费但未就诊的,参保人须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二、尚未办理社保卡或社保卡尚未发放以及因社保卡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参保人,需使用现金缴纳门诊诊察费并留存好发票,年底统一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报销。各地应督促参保人尽快申领社保卡,网上报销时须绑定社保卡才能办理。

参保患者未携带证件可先自费挂号,使用现金结算,年底统一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报销一次诊察费,但第二次及以后仍未携带证件导致不能即时报销的,医保不再事后报销。

三、参保人因欠费或未缴费造成待遇不能正常享受的,其停止待遇期间门诊诊察费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四、异地安置和长驻外地参保职工在省内统筹区外市属公立改革医院发生的门诊诊察费用,实现联网结算的凭社保卡实时结算报销,未实现联网结算的由个人垫付。凭发票、就诊记录、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每年12月集中办理一次。

五、为方便参保人员报销,廊坊医保正在开发网上诊察费实时报销功能,上述医院将陆续开通, 届时将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六、目前参保职工诊察费报销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均须凭社保卡办理,各地要加快社保卡的申领和启用,尽快淘汰原医保卡。目前制卡部门已启动异地安置人员应急制卡,上述人员社保卡可即时办理。

附:门诊诊察费医保报销和患者自费标准

项目编码

医疗项目名称

   省级(单位:元

  市级(单位:元)

指导价格

医保报销

自费金额

指导价格

医保报销

自费金额

110200001

普通门诊诊察费

15

14

1

10

9

1

110200002①

副主任医师诊察费

20

14

6

15

9

6

110200002②

主任医师诊察费

30

14

16

25

9

16

110200002③

知名专家诊察费

60

14

46

50

9

41

110200003

急诊诊察费

30

14

16

25

9

16

110200004

门急诊留观诊察费

30

14

16

25

9

16

480000006

中医辩证论治

480000006

主任医师

40

20

20

35

16

19

480000006

副主任医师

30

20

10

25

16

9

480000006

普通医师

25

20

5

20

16

4

注: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执行省级收费标准;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

2017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