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廊坊市
《廊坊市《廊坊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廊坊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20/03/03 1.6k 阅读 93 点赞

一、我市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廊坊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月出台了《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出25种药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河北省作为首个以省为单位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出台了《河北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家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文件的工作精神我市出台了《廊坊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我市跟进落实国家和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总体要求和思路是什么?

按照省级组织、统筹区实施、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即省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组织集中采购,统筹区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在省药品采购平台完成采购任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落实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价格及配套措施,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药品范围,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

三、此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范围是什么?

25个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其中: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肝炎药物2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2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种。

四、我市采取采购方式是什么?

按照省统一安排,集中采购跟进采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结果。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估算中选药品的采购基础量,实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

五、此次开展集采的主体是谁,它需要履行什么责任?

此次集采以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是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从收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医保经办机构按约定将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专款专用。

六、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逐步开展,相较原来,医药领域将出现什么样的显著变化?

一是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与前一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低52%,最高降低了96%,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例如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与周边地区相比低25%以上。

二是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向药品生产企业提供需求用量,明确医疗机构在收到药品后的回款周期,增加药品生产企业周转速度。

三是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中选药品直接进公立医疗机构,不需要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等为由限制进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支形成结余的,可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统筹用于人员薪酬支出。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作用,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中选药品。

相关政策文件:《廊坊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