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政策公示公告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2026/01/06 1.5w 阅读 527 点赞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廊坊市社保待遇领取人员:

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现就2026年度廊坊市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1、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按月领取工伤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1-4级工伤职工。

4、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5、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方式

1、自助认证  下载安装河北人社APP,首页点击“待遇资格认证”进行认证,输入需要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号点击“刷脸认证”,眨眼即可完成认证。此认证方法不需要注册。

2、人工认证 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自助认证的,可由亲属提供领取人员持身份证与当天日历或一周内报纸的照片、短视频等佐证材料到社保大厅认证窗口办理人工认证。对于以上渠道仍不能完成认证的,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办理。

三、温馨提示

1、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和按月领取工伤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1-4级工伤职工,每年至少认证一次,可多次认证。当年认证时间与上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将按规定暂停社保待遇。

2、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年至少认证两次,可多次认证。当年认证时间与上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未认证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社保待遇。

3、待遇资格认证关乎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早完成。每次认证后,系统会记录最新认证时间,可通过河北人社APP待遇资格认证模块查询。超12个月未认证的,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完成认证后继续发放。

4、对多领、冒领社保待遇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支付相关社保待遇,并责令一次性全额退还已多领、冒领的待遇;对拒不退还的,依法依规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1:河北人社APP下载二维码及操作流程

附件2:各经办机构认证咨询电话

附件1:河北人社APP下载二维码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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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各经办机构认证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

机关养老

企业养老

工伤保险

城乡居民

市本级

0316-2227674

--------

安次区

0316-2280030

0316-2113086

0316-2186130

广阳区

0316-2112257

0316-2135358

开发区

0316-6078851

0316-6078332

0316-6078320

0316-6078358

永清县

0316-6696952

0316-6696993

固安县

0316-6190535

0316-6256099

霸州市

0316-7863839

0316-7869257

0316-7867958

文安县

18630631922

0316-5225068

0316-5037721

大城县

0316-3261969

0316-5500392

0316-5575010

0316-5500182

香河县

0316-8676213

0316-8800618

大厂县

0316-8930798

0316-8820133

三河市

0316-3152565

0316-321538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