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经相关业务科室认真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廊坊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廊坊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综合管控措施的通知》(廊建市﹝2018﹞15号)、《市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廊建质安﹝2017﹞104号)2个文件。以上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