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监督举报电话 |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依据《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冀建城〔2015〕43号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平方米、米、座、套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财税〔2015〕68号、建城〔1993〕410号。 | 市主城区市政管护范围内的市政道路 | 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 | 现场核查 | 无 | 5260185 |
| 污水处理费 | 依据《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廊价〔2016〕97号。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立方米(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财税〔2014〕151号。 | 廊坊市主城区 |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或个人及临时排污单位 | 现场核查 | 无 | 5260185 |
| 污水处理费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市区南水北调地表水供水价格的通知》(〔2017〕73号) | 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立方米(吨) | 《河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 | 廊坊市主城区供水管网范围 | 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 代收代缴 | 无 | 2025388 |
| 城镇垃圾处理费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廊坊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的通知》(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31号) | 税务部门 | 户、人、吨、平方米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廊坊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的通知》(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31号) | 廊坊市主城区 |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部队、大专院校、物业小区、宾馆饭店等 | 由廊坊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渣土站负责核定和推送,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31号文件 | 2132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