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工作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函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廊坊开发区住建局、燕郊高新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66号)文件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请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反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邵宝强 联系电话 0316-5908130
附件: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