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市级劳动模范生活困难救济金

2020/04/16 1.3w 阅读 95 点赞

廊坊市总工会

关于2019年市级劳动模范生活困难救济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廊坊开发区总工会,市直有关系统(产业)工会,中省直驻廊有关单位工会,市级劳模所在单位工会:

按照《廊坊市总工会、廊坊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廊坊市市级劳动模范生活困难救济基金的通知》(廊工发〔2007〕31号)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市级劳动模范困难救济金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市级劳动模范发生困难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申报范围和救助原则

困难救助分为生活困难补助(低收入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初步纳入生活困难补助(低收入补助)申报范围

1.在职市级职工劳模月均工资低于4420元(暂定)的。

2.退休市级职工劳模月均养老金低于2690元(暂定)的。

3.农民劳模月均收入低于1200元的。

4.失业、下岗后生活特别困难的。

申报工作结束后,市总工会根据全市申报情况进行测算,之后,确定补助标准线、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凡申报收入有异常数的(过低甚至为0),需提供有效证明。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特殊困难帮扶

1.因患重大疾病、慢性病(医保目录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本人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养老金)1.5倍的。

2.被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诊为患职业病的(需提供职业病鉴定机构有效证明)。

3.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

4.因自然灾害、意外灾害、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在职教育除外)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农民劳模因上述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困难帮扶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达到全省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单套自住房除外)的。

4.年度内本人及配偶新购非生产资料性质高档汽车或其他高档消费品的。

5.年度内本人及配偶自费出国(境)旅游的。

6.经证实不属于生活困难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困难帮扶的市级劳模向基层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人和家庭收入情况、家庭困难状况及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和家庭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病情诊断证明、子女就学证明、突发事件(如事故或者灾情)鉴定报告等。

(二)基层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进行入户调查或者向相关机构核实情况,具体负责调查摸底的一级工会需填写《困难劳模调查摸底责任书》。

(三)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中央、省、市直单位汇总后报廊坊市总工会。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逾期不报者将不列入本年度救助范围。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困难劳模申请表》1份,基本情况统计表1份,摸底调查责书1份,以上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申报表格电子版本请登录邮箱ab56878@126.com(密码:abc2687421)自行下载;

2.劳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会员卡复印件及劳模证书复印件各1份(劳模证书指《廊坊市劳动模范荣誉纪念证书》、《廊坊市劳动模范》、《廊坊市先进工作者》或《河北省五一奖章》证书);

3.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在申请救济金时需提供其就医的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用票据和相关诊断结果,票据不齐全的不予审批;

4.银行流水单据;

5.其他可以证明劳模生活困难的各类材料。

五、填表注意事项

1.本通知中“月均工资”“月均养老金”按职工劳模本人2019年1—12月份工资卡的银行流水单据平均数计算。未填报情况、未提供银行流水单据的人员不得列为补助对象。

2.各级工会要认真审核把关,上年度已申报过的票据严禁重复申报。

3.困难劳模基本情况统计表中,涉及申请低收入补助、申请特殊困难补助两大项,同一人员可能只涉及一项、也可能涉及两项,但均须据实填写;申请特殊困难补助的人员只能按其中一种情况申报,各情况人员之间不能重复。

六、有关要求

发放市级劳模生活困难救济金不仅涉及劳模群体,也关乎困难群体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全社会都很关注的工作。对此,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在组织入户调查摸底基础上,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的审核,不得虚报、错报。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要特别注意困难劳模救助资金不是劳模津贴或劳模医疗报销资金,务必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使真正有需要的困难劳模得到及时救助。

市级劳模生活困难救济金发放对象将统一在廊坊职工服务网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电话:0316-2687421    

邮箱:lfghzzb@163.com

附件:1、困难劳模申请表

2、生活困难市级劳模基本情况统计表

      3、困难劳模摸底调查责任书

廊坊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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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