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和规范住建系统党支部 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0/04/16 1.8w 阅读 286 点赞

中共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直属机关委员会

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住建系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关于“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和规范住建系统党支部建设,继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住建系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中共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关于加强和规范住建系统党支部

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0年4月10日)

为加强和规范住建系统党支部建设,对于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住建系统党支部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是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是保证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坚持把党支部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支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基本职责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让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真正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使每名党员都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

二、健全组织设置

(一)设置党支部。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成立党支部。一般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也可由工作性质相近的科室建立联合支部。党支部党员数量较多的,从有利于党员开展活动出发,可按科室、班组或业务分工划分党小组。一个党支部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

(二)建立支部委员会。党员数量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并视情况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员数量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三)选举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任期届内,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四)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科室(单位)党员负责同志担任,实行“一岗双责”。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敢担当,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有3年以上党龄,熟悉本部门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工作能力较强,群众信任度较高,具有敬业、奉献和创新精神。

根据工作需要,党员人数较多、有条件的,可选配专职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特别是新任党支部书记应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党务工作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培训,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严格组织生活

(一)坚持“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和日常管理的基本制度安排,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

(二)开好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以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团结基本原则。基本程序是:结合上级党组织要求和中心工作,确定会议主题。会前,认真做好组织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会前准备;会上,突出主题,紧密结合实际,严肃开展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形成党支部和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经常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是党内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重要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必要手段。党支部书记要坚持经常同本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谈心谈话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起来安排。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时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年开展1次。主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新形势下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对党员政治表现、品德品行、遵章守纪、发挥作用、工作表现等是否合格作出客观评议。

基本方法是:按照学习教育、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表彰和处理等环节进行。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并报上级党组织表彰;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并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审慎作出组织处置。

(五)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主题党日活动要突出政治性、体现庄重性,加强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化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主题党日活动要有主题、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务求实效。主题党日活动可与“三会一课”结合起来安排。

(六)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应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小组,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学习讨论,认真汇报交流思想,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所在党支部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强化组织功能

(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有针对性的党员经常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紧紧围绕党章党规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的要求加强党员管理,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及时按规定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防止出现失联党员,按规定对丧失党员资格的党员进行相应处理;对于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强化对党员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组织决议、履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处理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提升服务党员水平。强化党支部服务功能,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激励制度,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及时了解党员实际需求,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

(五)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到社区报到,组织固定性、经常性帮扶、扶老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为各类弱势群众排忧解难。

五、规范支部工作

(一)争创“五好党支部”。围绕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驰而不息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整治解决党建“灯下黑”问题。在住建系统开展以“政治建设好、组织功能好、制度执行好、任务完成好、作用发挥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党支部”争创活动,打造一批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强的党支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党建工作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档升级。

(二)规范党员活动场所。住建系统凡是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有专用场地、有专用标牌、有固定专栏、有活动设施、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记录、有荣誉展品、有活动制度”要求,建设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党支部组织理论学习、召开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讲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原则上要在党员活动室进行,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庄重性、严肃性,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

(三)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工作,记录要客观、及时、准确,不拖延、不遗漏、不涂改。要妥善保管《党支部工作手册》,平时由各党支部专人保管,次年1月交上级党支部按永久卷归档保存。机关党委不定期检查各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作为对党支部考核、党建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内重要会议、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工作时,必须规范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同时,提倡党员在工作日和工作岗位上自觉佩戴党员徽章。住建系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窗口单位,要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形式,深化佩戴党员徽章工作,推动党员在履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中当先锋、树形象、展作为。

六、落实党建责任

(一)认真落实党支部责任。党支部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落实好统筹推进、组织落实、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激励5项具体责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确保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二)切实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支部书记是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是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的执行者、落实者。要落实好统筹协调、表率示范、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四项具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定,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作用。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青年、统战、保密等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对党员加强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指导和推动统战、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关于党支部建设的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同时担任党支部书记的行政领导,注重考核党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对不能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以及所在党组织或所属党员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对支部书记或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有关责任人在一定时限内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或提拔使用。  

(二)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支部建设的领导。各基层党组织对党支部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组织领导,对各项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协调推进。督促指导党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搞好按期换届。严格监督执纪,对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不重视、不到位、不得力,开展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严肃问责、及时纠正。认真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强化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加强教育培训,坚持每年以党建理论和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对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提高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和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三)严格述职评议考核。要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党支部书记就加强党支部建设、履行党组织负责人职责等情况,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其进行评议考核;党员就思想、工作、作风、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等方面向支部进行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评议考核。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总结党支部工作法和严格组织生活典型案例,大力选树先进典型,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党支部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培树叫得响、过得硬、影响力大的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共产党员,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使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成为时代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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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