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廊医保发〔2020〕44号)、《关于发布全市2021年度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计划的通知》(廊医保发〔2021〕18号)文件规定,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卫生院等医药机构进行了评估,现面向社会对符合定点条件拟纳入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范围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2395031
附件:廊坊市2021年度拟新增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pdf
附件:廊坊市2021年度拟新增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pdf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