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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2025/04/07 5.7k 阅读 315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省医疗保障局批准,对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高校学生门诊统筹限额

将高校学生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从目前的200元提高到400元,并将高校校内医务室和校医院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二、提高分娩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凡新生儿在廊坊参保缴费的,其母亲(廊坊市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提高4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并参保缴费一名新生儿,增加400元。

三、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19500元提高到22000元。

四、提高职工医保血友病最高支付限额

将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中血友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目前的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