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向文安县祥军板厂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1026/03/14 1.2k 阅读 421 点赞 查看原文 向文安县祥军板厂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文安县祥军板厂 : 你单位职工明正旺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5年10260315定结论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8个月;左膝关节积液、左踝关节积液由工伤直接导致。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