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建质安函[2021]30号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
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强化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监理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相关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按照廊坊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廊双随机办【2020】03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市2021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监理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全市范围内依法取得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监理企业(随机抽取)。
检查内容包括资质条件、市场行为和工作质量。
二、检查安排
(一)成立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组长:杨茂森 成员:邵宝强 专家:刘福战 岳 永 王兴华 康亚楠 王春利 方新党 尚 威。
(二)检查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检查依据
(一)廊坊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廊双随机办【2020】03号);
(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建法改【2020】4号);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0]124号);
(四)《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1]5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工[2017]62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把本次动态督导监督检查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二)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处理,及时彻底整改,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三)严明工作纪律,不得玩忽职守、假公济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制度要求。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2.工程监理企业检查情况表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