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我市召开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023年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市域内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分配生招生计划,按照中考学生数比例均衡分配到对应的所有初中学校。主城区(包括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招生工作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包括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廊坊市参加2023年河北省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户籍在廊坊,回廊坊参加中考的域外应届初中毕业生)。
本次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共设置4个批次,按照录取顺序分别是:
第一批:廊坊域内普通高中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及特色班招生计划。
第二批:廊坊域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不超过总招生计划数的20%进行统招。
第三批:廊坊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分配生招生计划。
第四批:廊坊域内普通高中前3批招生剩余招生计划和经廊坊市教育局批准的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考生志愿填报分两轮进行:首轮可分别填报前三批次志愿,为一次性填报;前三批次未被录取考生,可面向第四批次学校进行第二轮志愿填报。
中考考生凭中考报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可填报学校,结合本人中考成绩、按照系统提示自主完成志愿填报。其中第一批采取单独志愿,第二批设置2个平行志愿,第三批设置多个平行志愿。
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部通过招生录取平台完成,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任何学校自行录取结果均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