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廊医保承办字〔2021〕10号
对政协廊坊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309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卫健委:
关于赵克学委员提出的“发挥中医非药物治疗优势,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的通知》(廊医保发﹝2020﹞42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仅限家庭签约医生所属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年度内自负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纳入报销)、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整体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再由医疗救助资金报销,保证总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90%。同时,医保部门继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定期筛选低保、特困、残疾以及边缘群体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人群,每月初汇总统计非建档立卡农户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000元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数据名单,及时启动医疗救助,防止非建档立卡农户因病致贫、入贫,持续做好贫困人口脱贫以后的帮扶工作,确保医疗保障健康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2021年4月20日
领导签发:张宝东
科室联系人:张仲青 联系电话:13733261310、2769978
办公室联系人:赵蒙蒙 联系电话:18033676600、236017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